
为进一步优化评比工作,提升合理性与规范性,现面向全院征集对《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法政学院“最美志愿者”评定方法(暂行)》的建议。各位同学如有建议反馈,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调查问卷。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法政学院
“最美志愿者”评比办法(暂行)
一、评选范围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法政学院全体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共产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心志愿服务事业,具备良好政治素质。
(二)秉承志愿理念,践行志愿精神,品行端正、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曾在同学中发挥积极发挥引导作用。
(三)遵守校纪校规,有组织纪律观念及团队意识,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上学期未出现挂科情况。
(四)参评同学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上一学期累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0次;
2.上一学期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80小时。
(五)长期坚持志愿服务者、参与院级及以上志愿服务活动获得表彰者、曾参与院级及以上大型志愿服务活动并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三、评比方法及程序
(一)评比动员阶段:各班级应加强宣传动员,确保全体同学了解“最美志愿者”评比活动的目的、意义、条件和流程,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
(二)推荐评比阶段:“最美志愿者”候选人通过以下两种渠道产生。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同学可自主提交申报材料;
2.组织推荐:各志愿服务基地根据志愿者在服务期间的个人表现,择优推荐候选人。
(三)表彰阶段:法政学院团委结合申报同学的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最终产生十名“最美志愿者”获奖者,颁发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法政学院“最美志愿者”荣誉证书及学院原创设计的“最美志愿者”纪念奖章。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法政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法政学院最美志愿者评比办法(暂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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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师中北法政学院 宣传部
文字 | 法政学院
编辑 | 杨漪锜
责编 | 杨舒 胡睿雪
初审 | 席胤清
终审 | 王东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