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窗前10米,垃圾如山,恶臭、噪音、粉尘折磨多年。业主反复反映,业委会“久而未决”。与此同时,1760万理财、155万监控项目、60万工程差价,他们倒是“雷厉风行”。
一、垃圾场旁的日子:居民苦不堪言
武夷花园小区西北部,一个临时垃圾堆放场,离92栋、91栋最近的直线距离仅10米。93-97栋的居民同样饱受其害。
这不是一天两天,而是多年。
每天清晨6点,清运垃圾的噪音准时响起,7到8桶生活垃圾在睡梦中被倾倒。柴油装载机为了压实树枝树叶,反复启动,柴油味弥漫在空气中。粉碎机工作时,噪音和粉尘让北面的窗户常年无法打开。更不用说那些堆积已久的垃圾散发出的恶臭,随风飘进每一户人家的窗户。
臭味、噪音、柴油味、粉尘——这些危害健康的因素,附近居民已经煎熬多年。
他们反映过,反映过,又反映过。
结果是:久而未决,业委会可笑的说法是:“说是必须走合规流程要通过业主大会表决。”
二、对比的讽刺:哪些事“雷厉风行”,哪些事“久而未决”?
把垃圾场问题和业委会的其他“工作”放在一起看,讽刺格外刺眼。
1760万公共收益,业委会可以在未经业主大会表决的情况下,迅速完成购买理财的操作。七年时间,购买和赎回由个别人“私人操作”,效率不可谓不高。
155万视频监控项目,业委会可以在项目尚未完工时,就出具虚假的竣工验收报告,迅速套取维修基金。配合承建商的默契,不可谓不快。
60万楼道出新差价,业委会可以在明知文武借用资质、非法转包的情况下,迅速“内部决策”试图以罚款10万了结。保护“自己人”的速度,不可谓不迅速。而且可以不通过业委表决,立刻签署7万多元的增补合同,不可谓不高效。
审计遴选小组,业委会可以在业主提出审计要求后,迅速发布公告自行组建“遴选小组”,让自己人参与选择谁来审计自己。控制程序的反应,不可谓不敏捷。
但到了垃圾场——一个离居民楼仅10米、严重影响居民健康和生活质量的“小事”上,业委会却突然变得“反应迟钝”了。
多次反映,久而未决。
这就是业委会的“选择性失明”:
三、业委会的“选择逻辑”:什么该管,什么不该管?
从垃圾场问题可以看出,业委会有一套自己的“选择逻辑”:
有钱可捞的事,抢着管。1760万理财、155万项目、60万差价——这些背后有利益空间,所以他们“雷厉风行”。
有面子可做的大事,争着管。楼道出新、视频监控——这些项目可以写在“政绩”里,所以他们“积极推动”。
吃力不讨好、没有油水的“小事”,能拖就拖。垃圾场整治——没有利益空间,只有麻烦,所以他们“久而未决”。
可能暴露问题的事,坚决不管。公开账目、配合审计——这些事会揭开盖子,所以他们“装傻充愣”。
这就是业委会的“选择逻辑”:有利可图的积极,没有好处的消极;能出政绩的积极,只有麻烦的消极;可以控制的积极,可能失控的消极。

四、垃圾场问题反映的更深层问题
垃圾场问题之所以“久而未决”,表面上是“技术问题”“选址问题”“协调问题”,实际上是业委会的履职态度问题。
第一,缺乏对业主基本生活质量的关注。
10米,几步路的距离。垃圾场的臭味、噪音、粉尘,日复一日地折磨着居民。业委会作为业主的代表,有没有真正去现场感受过?有没有认真倾听过居民的诉求?
第二,缺乏解决问题的诚意。
居民在2025年8月16日提交的书面建议中,已经提出了三个具体方案:取缔、迁移、加装隔音围墙挡板。这不是“提出问题”,而是“带着方案提问题”。但业委会连“回复”都没有。
第三,缺乏基本的履职能力。
一个连垃圾场问题都解决不了的业委会,如何指望他们管理好1760万公共收益?如何指望他们监督好155万的工程项目?如何指望他们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
五、居民的方案,业委会为何不采纳?
居民提出的三个方案,每一个都具有可行性:
方案一:取缔临时垃圾场,彻底解决问题。——如果确实存在“临时”变“永久”的问题,取缔是最彻底的解决方案。
方案二:迁移临时垃圾场,尽可能远离居民。——小区那么大,难道找不到一个离居民楼更远的地方?这需要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拿出诚意去找。
方案三:加装隔音围墙挡板,增加顶棚,尽可能封闭。——如果暂时无法迁移,至少可以通过工程手段减轻影响。这需要投入资金,而公共收益的每一分钱,都应该花在刀刃上——垃圾场整治,难道不是“刀刃”吗?
但业委会选择了不作为。
为什么?
因为垃圾场整治需要投入公共收益,而公共收益的每一笔支出,都可能引来业主对账目的追问。与其“惹麻烦”,不如“不作为”。与其让账目被查,不如让居民继续忍受。
这就是业委会的“小算盘”。
六、给业委会的最后通牒
在此,我们向武夷花园业委会新任肖主任提出以下质问和要求:
第一,垃圾场问题何时解决? 居民已经等了多年。请给出明确的时间表和解决方案,不要再用“正在研究”“正在协调”来敷衍。
第二,为什么“久而未决”? 请说明多年来为解决垃圾场问题做了哪些具体工作。如果什么都没做,请说明原因。
第三,公共收益是否可用于垃圾场整治? 如果公共收益可以用于理财、用于项目、用于发津贴,为什么不能用于改善居民的基本生活环境?
第四,业委会到底是代表谁的利益? 当业主的基本生活质量受到严重影响时,业委会选择“选择性失明”。这样的业委会,到底在代表谁的利益?
结语
一个垃圾场,照出了业委会的“选择性失明”。
1760万理财,他们“眼明手快”;155万监控,他们“雷厉风行”;60万差价,他们“心知肚明”;而居民窗前的垃圾场,他们却“视而不见”。
这不是能力问题,这是态度问题;这不是技术问题,这是良知问题。
武夷花园的业主们,已经受够了这种“选择性履职”。
我们要求:垃圾场问题,必须解决。就在今天,不要再拖到明天。
—— 武夷花园业主志愿者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