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网约车新规:一车一码、巡游出租可变更网约车、平台实施疲劳驾驶管控
6月4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此为新修订的《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自2026年6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6月19日。作为最新发布的城市网约车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可称为截至目前最全最细的实施细则,对网约车业内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有什么创新规定,以下部分节选。明确了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可为企业与个人。◆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应当提供个人身份证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个人名下无其他从事网约车经营车辆的承诺书,以及相关服务承诺书。◆符合条件的网约车驾驶员,衔接国家延迟退休政策相应延迟从业年龄,超过延迟年龄的,其从业资格证件将被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从业的,可以通过签约网约车平台公司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申请延续注册。◆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每月动态监测合规网约车的日均订单总量变化幅度、单车日均订单量、出租车里程利用率三项指标,并根据指标变化确定网约车暂停新增运力或者恢复运力发展。◆网约车合规码为专属二维码,实行一车一码,是网约车的电子身份证,绑定车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合规信息,扫码可验。◆网约车合规码可以由网约车平台公司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申领,组织车辆所有人张贴在车身醒目位置。◆具备出租汽车经营权的巡游出租汽车可以申请变更为网约车,变更后经营期限按原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执行,车辆使用年限按《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确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可以向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提供网络预约方式揽客服务,将巡游出租汽车纳入网约车平台管理,并依法承担承运人责任。◆本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实行互认。驾驶员可以在原证件有效期届满前跨类驾驶巡游出租汽车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巡游出租汽车从事巡网一体经营的,车辆经营范围包含客运出租运输、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两类。◆巡网一体车辆应当统一规范车身识别色和标志标识设计,按国家规定配备车载设备装置,安装新型计程计价设备。◆网约车行业协会在市交通运输、市发展和改革、市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可以调研评估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网约车运营成本,为网约车经营者合理定价提供参考。禁止网约车经营者以低于网约车运营成本的价格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禁止利用算法“大数据杀熟”,在交易价格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化定价;◆禁止通过限制流量、扣取保证金等方式予以惩戒,限制驾驶员多平台接单;◆纳入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网约车平台企业,为通过平台注册并接单的驾驶员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每单必保、每人必保,加强职业伤害预防。◆驾驶员在多个平台注册接单的,新职保试点平台企业均应当为其参加职业伤害保障。发生职业伤害事故后,由发生职业伤害时正在执行订单任务的派单平台承担职业伤害保障的平台责任。◆鼓励保险公司创新优化保险产品供给,推出契合网约车运营特点的新能源车险组合产品,支持网约车经营者根据实际运营情况灵活投保。◆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明确驾驶员最长劳动时间,合理确定驾驶员工作时长和劳动强度,采取技术措施保障驾驶员在日间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或夜间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的,获得一次休息权益,每次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明确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合乘出行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合乘者选择乘坐合乘出行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者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道路运输经营服务。私人小客车合乘提供者以营利为目的开展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