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案外人发放
执行案款的公示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案款发放流程,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本院将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执行案号:(2023)苏0302执恢808号
申请执行人:崔桂云
被执行人:展永梅、刘洪军
案外领款人:鲍嘉萍
拟发放金额:4048.98元
承办人:赵鹏
联系电话:15262063703
特别提示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